2008年4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爱路人人有责
徐曙光 叶建华 摄

  4月10日,开化县公路段路政宣传车开进了杨林镇新源村,向沿线群众宣传新修改的《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》。据了解,从4月1日起,新修改的条例将村道纳入了路政管理范围。